在暴力革命社会里,民主是以暴力为主要背景。在暴力革命的主导下,每一个人都会认真执行心中的暴力民主。即使在没有任何一个人注视之下,暴民们都会不自觉的维护暴力的权威。在暴力革命社会里,所有的选举都是公开公正的举行,暴民们都是在这种公开公正的环境里,心中以暴力为本,光明正大的保护暴力系统法则。不断维护暴力革命社会的统治者,按照暴力的大小默认顺序选择。在所有暴民的心中,谁才是最大的暴力,谁才能成为晋级的暴力,谁的暴力值会增长,谁的暴力值不变,都写在每一个暴民的眼中。
暴民的逻辑就是以暴力值来判断暴力统治者,暴民从心里就很认同,暴力值的继承来源。凡是暴力值大产生的下一代一定是暴力值爆表,这是一个无法抗拒的事实。暴力值的大小属于基因工程,不属于逻辑思维。暴力革命社会暴民逻辑很简单,暴力值大,就是逻辑大,暴力值小就是逻辑小。大逻辑一定碾压小逻辑。民主的意愿就是逻辑的意愿,民主依照逻辑思维的发展产生。
暴民们无论在何地,无论实施什么制度,无论属于什么组织,无论宣誓什么政党,无论信仰什么宗教都会不自觉地维护暴力的本源。暴民无法改变其自身的暴力,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本质。暴民最大的特点就是合法正义的施暴。暴民施暴以个人的认知和对暴力的理解度来决定施暴的逻辑方式。认知越是底下,对暴力越理解的暴民们往往暴力方式很直接,能骂就骂,能打就打。逻辑的自觉性告诉暴民,干就完事,骂就完事。这些上来就开干的暴民,一般都是暴力革命社会的的最基础暴力单元,因为耳濡目染,亲身经历,羡慕并幻想无比崇拜这种暴力最大的暴力值,同时也是最直接、最容易接受的暴力逻辑。现实的律法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暴民,干就完事,骂就完事,不仅合法而且符合正义。一边暴民不断的提醒自己幸运眷顾,一边恐惧也不断告诫自己暴力地位,暴力才是最人性,最真实的自己。
暴力值是暴力统治所赋予,即暴力革命的统治者利用暴力来增加特定暴民的暴力能力。每一个暴民的暴力值自身的成长趋于平稳化,即每一个暴民的暴力值都相等。但也不排除极其少数(0.1PPM)暴民会脱颖而出,其暴力值会几何倍数增长。可以说99.9999%的暴民的暴力值是通过暴力统治组织机构所赋予。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天生是暴力的适应者,也就是说拥有暴力的暴民,也不代表其本身暴力槽的很大。很多暴民即使被赋予更多暴力值,但因为其自身所能储备的暴力槽能力先天缺陷,导致无法更多发挥更高的暴力能力水平。每一个暴民都有一个成为最大暴力值的愿望,虽然大多数暴民明知永远不可能发生。人性的暴力化,让所有暴民都失去了对暴力的领悟能力。领悟能力缺失,让暴民都无法认知因个人所产生自己不可接受结果的现实问题。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,在暴力革命社会中,属于暴民不可调和的认知障碍能力。一方面演化成为了暴民的愚性,同时也成为最忠诚的暴力根源——暴性。
在暴力革命社会下,暴性是民主的本质。可以说暴力之下的所有民主都具有暴性。暴民的思想通过暴性来实现,暴力是暴民的权力和义务。暴力并不因暴性发生改变而改变,但暴性一定通过暴力来民主的实现。在暴力革命社会里任何党派教义都无法改变民主的暴性。这是因为所有的教义都最终由暴民自己实施,只要暴民的暴性还在,暴力意志就会一直存在,民主暴性就会与暴力统治者的暴力意识根本完全一致。暴力是民主的最根本结果,也是一种选举的必然趋势。
暴性的多少决定民主的高低,暴民民主程度越高,暴性越多,暴力越少。暴性的多少并不代表暴力的多少。有时,高民主并不会有暴力的发生,同样,低民主也不代表一定会发生暴力。这主要是暴民的暴性来决定,当暴性弱时,暴力风险会逐渐增加,当暴性强时,暴力风险会逐渐减少。民主本身概念在暴力革命社会里,更多时候只是一种口号,如同正义的概念一样。它们作为暴力革命社会的统治话术,是暴民的人性中一种社会文明存在,也是暴性合法化的最基本的常识性理论。
在暴力革命社会里,民主选举结果往往在选举之前就已经产生,被选举暴民所获得暴力值的大小已经私下公开在社会各界之中,暴民只需按照暴力值大小直接勾选即可,即使暴民没有记住暴力值表,现场只需根据暴力革命社会的暴性意志提示,就可直接获得各个被指定挑战者的暴力值表,从而选出最公平最公正最符合民意的选举结果。每个暴民从心底深处,自觉永远支持最大暴力值的暴力统治者。暴民自觉性不仅会极力保护暴力值表,还更加坚定地自觉支持暴力值最大的获得者。源自从本性深处的一种本能信任,从而确保了自己暴力的合法性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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